街道名称和街道编号(暂定)
车公庙路18号
地区
沙田
联系
E:sales@nwd.com.hk
T:(852)8339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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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的网站

www.thepaviliafarm.com.hk#

载有帕维利亚第一农场销售安排信息的文件中提到的所有指定住宅物业已暂停销售。

本广告/宣传材料中显示的照片、图像、图纸或草图仅代表艺术家对相关发展的印象。它们未按比例绘制和/或可能已使用计算机化成像技术编辑和处理。有意购买的人士应参阅售楼说明书,以了解有关发展的详情。卖方还建议潜在买家进行实地考察,以便更好地了解开发现场、周围环境和附近的公共设施#根据《住宅物业(第一手销售)条例》第2部分的规定,卖方为该阶段指定的网站地址。开发项目名称:帕维利亚农场。开发阶段名称:开发阶段1的名称为“帕维利亚农场一期”(“阶段”)。PAVILIA FARM I的住宅部分包括2号楼(2A和2B)和3号楼(3A和3B)。卖方:MTR有限公司(作为“业主”)、有利可图的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注:“业主”指本期住宅物业的合法或受益所有人和“委托人”)指业主雇佣的负责协调和监督设计、规划、施工、装修、完工和营销过程的人员)。业主控股公司(地铁有限公司):不适用。受聘人的控股公司(有利可图的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该阶段的获授权人,以及该获授权人以其专业身份担任东主、董事或雇员的公司或法人团体:陆炳泉律师事务所(香港)有限公司的梁洁文先生。本期建筑承包商:协成建筑有限公司。在本期住宅物业销售中代表业主的律师事务所:迪肯、梅耶·布朗、高、李和叶。任何已为本期施工提供贷款或承诺提供资金的授权机构:不适用。为本期施工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新世界金融有限公司。本网站由相关人员在获得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发布。据卖方所知,该阶段的预计材料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材料日期是指该阶段符合土地出让条件的日期。预计材料日期可根据买卖协议延长时间)。建议潜在买家参考销售手册了解该阶段的任何信息。详情请参阅销售手册。本网站及其所有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也不应解释为构成供应商的任何明示或默示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无论是否与查看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