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名称及街道号码(暂定)
车公庙路18号
沙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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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载有“花园农场III”销售安排资料的文件所提及的指定住宅物业,均已暂停出售。

本广告/宣传材料中显示的照片、图像、图纸或草图仅代表艺术家对相关发展的印象。它们未按比例绘制和/或可能已使用计算机化成像技术编辑和处理。有意购买的人士应参阅售楼说明书,以了解有关发展的详情。卖方还建议潜在买家进行实地考察,以便更好地了解开发现场、周围环境和附近的公共设施#根据《住宅物业(第一手销售)条例》第2部分的规定,卖方为该阶段指定的网站地址。开发项目名称:帕维利亚农场。开发阶段名称:开发项目第三阶段的名称为“帕维利亚农场三期”(“阶段”)。帕维利亚农场III的住宅部分包括1号楼(1A和1B)和8号楼(8A和8B)。卖方:MTR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盈利性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聘人”)(注:“业主”指本期住宅物业的合法或受益所有人以及“受聘人”)指业主雇佣的负责协调和监督设计、规划、施工、装修、完工和营销过程的人员)。业主控股公司(地铁有限公司):不适用。受聘人的控股公司(有利可图的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该阶段的获授权人,以及该获授权人以其专业身份担任东主、董事或雇员的公司或法人团体:陆炳泉律师事务所(香港)有限公司的梁洁文先生。本期建筑承包商:协成建筑有限公司。在本期住宅物业销售中代表业主的律师事务所:迪肯、梅耶·布朗、高、李和叶。任何已为本期施工提供贷款或承诺提供资金的授权机构:不适用。为该期工程的施工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新世界金融有限公司。本广告由经业主同意的人发布。据卖方所知,该阶段的预计材料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材料日期是指该阶段符合土地出让条件的日期。预计材料日期可根据买卖协议延长时间)。建议潜在买家参考销售手册了解该阶段的任何信息。详情请参阅销售手册。本网站及其所有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也不应解释为构成供应商的任何明示或默示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无论是否与查看相关)。